企業(yè)相關信息:烘焙行業(yè);
主要產品類型為面包、蛋糕;
公司規(guī)模800人。
我自己都很難想象,這是第3次推翻重寫的,每次寫到1000字左右,都會有更深刻的體會與感悟,寫的太多太寬泛,總覺得在湊字數,沒有把想談的問題表述清楚。直到5月3號,朋友問我,還回來艾澤拉斯大陸一起奮戰(zhàn)嗎?那一句“時間就是金錢,我的朋友”又在腦海中響起。是了,今天是5月4號青年節(jié),祝大家節(jié)日快樂,我重新提筆,以時間為線索,一起回顧那些刻在標簽上的時間。
此次標簽大改,是在今年的315之后立刻宣布的,小伙伴認為這個時間宣布:
一是回應各地315晚會提出的食品安全問題;
二是三個文件征求意見稿時間也挺長了;
三是職業(yè)打架人每年標簽投訴很多;
四是利用商標、宣傳等漏洞不正當競爭日益猖獗,導致本身守法的企業(yè)越發(fā)難生存;
五是新消費模式的普及,直播帶貨問題頻出。
一、職業(yè)打假人眼中的時間
“依法限期受理并書面回復處理結果;依法立案查處并獎勵投訴舉報人;依法限期組織調解,按《食品安全法》或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,要求經營者支付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賠償金。調解成功自愿放棄舉報獎勵!
不知道論壇有多少位小伙伴跟小伙伴一樣,見過上面這段話,要錢要的是理直氣壯,投訴舉報內容是有理有據,態(tài)度那是一個公事公辦。要是調解不成,當地監(jiān)管部門也沒有受理,還會被進一步行政復議,主打一個時間多,熬也熬到你給錢。
食品標識標注不規(guī)范,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:
一是未按食品自身執(zhí)行標準標注,例如多標注了質量等級;沒有按標準標注即食非即食;沒有按標準標注產品類型等。
二是不符合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7718)規(guī)定,投訴多是產品名稱不規(guī)范,配料表不合適等;
三是不符合《預包裝食品營養(yǎng)標簽通則》(GB28050)規(guī)定,投訴最多的是營養(yǎng)成分表,比如計算的%不對,比如修約不對,比如低脂肪聲稱不對等。
在之前的很多帖子中,我都表述過一個相同的觀念,打鐵還需自身硬,如果本身做的合法合規(guī),那當地監(jiān)管部門也會為你主持公道,怕就怕很多人連最基本的法律法規(guī)都沒看全。
所以在打假人跟你PK的時候,不要著急回復,先把問題產生原因搞清楚,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內容看明白,再去回復。打假人為了吃飽肚子,往往一天要投訴到不同地區(qū)的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好幾個產品,你跟他打電話他要問清你到底是哪一家,哪個產品,否則很容易搞忘記。是的,時間對于他們來說,可以拖,畢竟問題多“量大管飽”,所以企業(yè)一定要珍惜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給的時間,把問題吃透。當然如果本身確有問題,也不屬于免于處罰的情況,那還是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。
二、新規(guī)出臺,我們到底什么時候執(zhí)行合適
2年的過渡期,即使是季節(jié)性很強的產品,如粽子、月餅等包材,也可以有效消化。所以大家很關心的就是,我什么時候開始改包裝?如果到3月15日執(zhí)行的那一天,舊包材還能不能用?如果提前印了新包材,按新規(guī)執(zhí)行以后,會不會被職業(yè)打假人投訴沒有執(zhí)行現行有效版本?
問這個問題,我還是說“怕就怕很多人連最基本的法律法規(guī)都沒看全!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十三條 食品安全標準公布后,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標準規(guī)定的實施日期之前實施并公開提前實施情況。
標簽上需要多標識的內容,相信大家通過這段時間的學習宣貫,已經基本知曉,所以提前印刷在包材上,并無不妥;但是有一句請注意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豁免食品產品標示的內容除外”,這是新版的內容,如果改包裝的時候同時把豁免的內容去掉了,則需要做“提前公開實施情況”這一動作,例如到當地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進行備案,這樣可以避免打假人鉆漏洞。比如說保質期,改成了保質期至,我認為在提前執(zhí)行新規(guī)的同時,如果包材上仍然有“保質期6個月”這樣的內容,更為穩(wěn)妥。
三、保質期至日期到底怎么計算?
看看保質期定義:預包裝食品在食品標簽標明的貯存條件下,保持品質的期限。GB 7718-2025。
保質期是廠商對品質的承諾,但受儲存條件影響極大。在小伙伴理解看來,做保質期實驗,是食品安全行為。但是算保質期哪天到期,這不是一個食品安全問題,這是一個數學題。
首先要問清楚自己,我家產品的保質期到底是多久?寫天數的,那很明確,30天就是30天,不存在大月小月的問題。保質期寫1個月的,到底是30天,還是31天,還是28天呢?這個問題也是消費者、市場監(jiān)管人員頭疼的問題,所以這次不是改成寫到期日期了,那么這個天數,就要由廠家來自行設定,一經商定,就不要亂改。一定要統(tǒng)一不要出現讓人啼笑皆非的情況,比如2月28日生產的,保質期1個月,保質期到3月27日好像也沒錯(日期-1),保質期到3月28日好像也沒錯(按30天計算),保質期到3月29日(生產日期第二天開始計算)好像也沒錯。
如果自己也不好算,那么可以套用Excel的公式【=IFERROR(DATE(YEAR(L4)+M4,MONTH(L4),DAY(L4)-1),"")】這里的L4是生產日期,M4是保質期幾年;
同樣的,如果是幾個月的【=IFERROR(DATE(YEAR(L4),MONTH(L4)+M4,DAY(L4)-1),"")】,大家可以自行測試,實在不會問deepseek吧。
當然,也可以口算,但是口算容易出問題啊,小伙伴曾經在之前的帖子就提到過,悲了個催的,保質期至搞了個2月30日,返工了一晚上。所以首件確認還是必須要做的。
四、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到期日期的大小
一定要充分理解《食品標簽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中三條規(guī)定,分別解決了看不清、不好找、什么時候賣在什么時候打日期的問題。
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的字體高度應當不小于3.0毫米,但是預包裝食品包裝最大表面面積小于35平方厘米的,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的字體高度應當不小于2.0毫米。
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應當在包裝上設置獨立區(qū)域具體標注,且標注的具體日期不易脫落。獨立區(qū)域未設置在包裝主要展示版面的,應當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標注“見包裝物某部位”字樣,且清晰明顯、描述準確,標注具體日期的部位應當易于查找。
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應當根據生產工序完成情況確定,最小銷售單元為單層包裝的,應當以包裝工序完成的日期作為生產日期;最小銷售單元有多層包裝的,應當以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工序完成的日期作為生產日期;包裝完成后仍需滅菌、發(fā)酵等工序的,可以將相應工序完成日期作為生產日期。
很多飲料行業(yè)經常采取小包裝不打印日期,只在外包裝打印日期,理由是未形成最小銷售單元,但是別忘了GB 7718-2011的解讀里就提到了,灌裝日期也是生產日期。經常拿著酸奶先灌裝,后發(fā)酵的理論掩蓋自己的違法事實。當然也有解讀說生產日期必須保留一塊白底黑字的區(qū)域打印,這是對“在包裝上設置獨立區(qū)域具體標注”的過度解讀吧,小伙伴認為只要設置的打印區(qū)域顏色對比明顯,區(qū)域合理易查看查找,打印字體清晰易識別,都符合這一條的要求。當然,當地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另有規(guī)定要求的,一定要遵守當地的要求。
時間就是金錢我的朋友,珍惜2年的過度時間,早日整改。